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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清市开展“征信修复”乱象专项治理“百日行动”公告

发布时间:2022-04-25浏览字体:[      ]

近年来,随着社会诚信意识逐步增强,出现了一些不法机构利用部分信息主体急于消除不良征信记录的心理,以所谓的“征信修复”“征信铲单”“征信洗白”名义骗取钱财。还有一些机构盲目跟风,存在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而从事征信业务及相关活动的情况。为集中整治“征信修复”乱象,进一步净化临清市征信市场环境,切实维护信息主体合法权益,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部署,人民银行临清市支行自即日起至6月下旬,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征信修复”乱象专项治理“百日行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专项整治重点

专项治理期间,中国人民银行临清市支行将全面摸排全市范围内在注册名称、经营范围中带有“征信”字样的机构,实施分类治理。重点关注以下几类企业:

(一)注册地在临清且名称或经营范围含“征信”字样,但实际未开展经营的企业,以及不具备征信业务资质从事个人、企业征信业务活动的企业;

(二)以“清除不良信用记录”“征信修复”“征信铲单”“征信洗白”等名义进行虚假宣传、诈骗或违规开展个人信用报告查询、买卖个人信息等业务的企业;

(三)以“征信修复”培训名义,非法收取高额培训费、加盟费或通过代理、挂靠已备案企业征信机构等方式违规开展征信业务的企业。

二、专项整治要求

(一)对未获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批准从事个人征信业务的企业,请立即停止经营个人征信业务。

(二)对未获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备案从事企业征信业务的企业,请尽快提交备案申请,未获准备案前不得从事征信业务。

(三)对已经登记注册,企业名称或经营范围中包含“征信”字样的,实际上未从事征信业务的企业,建议尽快在行政审批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企业注销或变更企业名称及经营范围,删除“征信”字样。

(四)对近期拟注册成立经营征信业务企业的,建议其向当地人民银行征信管理部门咨询批准或备案条件。

(五)对假借征信名义进行虚假宣传,以“征信修复”名义开展牟利活动或以加盟、代理、挂靠等方式违规开展征信业务的企业,应立即停止虚假宣传和违法诈骗行为。

各企业应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尽快完成相关整改工作,后续我行将联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和公安机关,坚决取缔违法违规行为,一经发现,严惩不贷。

三、提醒广大市民通过正规渠道依法理性维权

征信报告是个人和企业信用历史的客观记录,记录其基本信息、信贷信息、非信贷信息和公共信息,是个人和企业的“经济身份证”。《征信业管理条例》规定,“征信机构对个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自不良行为或事件终止之日起5年;超过5年的,应当予以删除。”无论是征信机构还是商业银行,都无权随意更改、删除信用报告中正确展示的信用信息,一旦发现违规修改或删除的行为,将依法进行责任追究或予以行政处罚。所有声称是合法的、商业的、收费的“征信修复”都是骗局。

《征信业管理条例》规定,“信息主体认为征信机构采集、保存、提供的信息存在错误、遗漏的,有权向征信机构或者信息提供者提出异议,要求更正。”“信息主体认为自身合法权益被侵害的,可以向所在地的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派出机构投诉。”

特别提醒:向征信中心或者信息提供者提出异议申请是唯一的处理信用报告错误、遗漏信息的途径,且不收取任何费用,切莫轻信各类“征信修复”骗局。

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官网(http://jinan.pbc.gov.cn)已公示征信业相关政策及备案要求,供各市场主体了解、学习。现面向全社会征集“征信修复”和违规经营征信业务的线索,欢迎广大群众积极参与,通过电话、邮箱等方式提供相关线索,共同维护良好市场秩序,促进征信市场健康发展。

临清市征信业监督服务电话:0635-2976823

电子邮箱:lqrhkjk@sina.com

             中国人民银行临清市支行

                        2022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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