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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清医保补助金发放到位

发布时间:2016-11-03来源:聊城日报作者:胡 欣 倪群力 廖承涛浏览字体:[      ]

临清市按照政策规定和医疗救助方式及标准,继续落实基本医疗保险补助政策,今年,全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城市“三无”人员、孤儿、优抚对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金,共1878740元,已全部发放到位。

按照临清市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实施办法的规定,城乡低保对象缴纳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按照每人80元的标准进行补助,五保对象、城市“三无”人员、孤儿、优抚对象缴纳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按照每人150元的标准进行补助,今年共为21176人发放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金1878740元。其中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城市“三无”人员、孤儿20214人,发放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金1734440元;优抚对象962人,发放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金144300元。

2008年以来,临清市按照“全部或部分资助、先交纳后补助”的原则,共为169268名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城市“三无”人员、孤儿和优抚对象发放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金10633790元,为减轻城乡困难群众的医疗负担提供了有效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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