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清沪农商村镇银行

临清沪农商村镇银行关于王旭华担任监事长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1-12-30浏览字体:[      ]

 

 

临清沪农商村镇银行

文件

 

 

临清沪村行发〔202174                 签发人:刘 勇


临清沪农商村镇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王旭华担任监事长的报告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聊城监管分局

为完善法人治理架构,按照有关法律、监管规章规定,我行拟由王旭华担任临清沪农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长。现将我行拟任监事长王旭华的任职资格向贵局报备,有关情况如下:

一、   有权机构选举情况

2021416临清沪农商村镇银行以现场方式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临清沪农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长的议案》。

二、王旭华基本情况简介

王旭华,男,197912月出生,本科学历,中级经济师,毕业于复旦大学。现任上海农商银行村镇银行管理部风险管理科资深经理。曾任上海农商银行总行授信审批部高级授信主管;上海农商银行村镇银行管理部派驻山东管理部授信主管;上海农商银行村镇银行管理部资深业务经理。

王旭华政治素质较高,工作业绩突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有良好的守法合规记录,具有良好的品行、声誉,具有担任拟任职务所需的相关知识、经验及能力,具有良好的经济、金融从业记录,个人及家庭财务稳健,具有担任拟任职务所需的独立性,能够履行对金融机构的忠实与勤勉义务.

(一)经我行初步审查,拟任人符合以下任职基本条件

1、符合农村中小银行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第一百零二条“农村中小银行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拟任人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守法合规记录;(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声誉;(四)具有担任拟任职务所需的相关知识、经验及能力;(五)具有良好的经济、金融从业记录;(六)个人及家庭财务稳健;(七)具有担任拟任职务所需的独立性;(八)履行对金融机构的忠实与勤勉义务。”。

2、符合农村中小银行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第一百零五条“申请农村中小银行机构董事(理事)任职资格,拟任人除应符合本办法第一百零二条规定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5年以上的法律、经济、金融、财务或其他有利于履行董事(理事)职责的工作经历;(二)能够运用金融机构的财务报表和统计报表判断金融机构的经营管理和风险状况;(三)了解拟任职机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章程和董事(理事)会职责。申请农村中小银行机构独立董事(理事)任职资格,拟任人还应是法律、经济、金融、财会方面的专业人员,并符合相关法规规定。”

(二)经我行初步审查,未发现拟任人存在以下不适宜担任的情形

1、未发现农村中小银行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第一百零三条“拟任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不符合本办法第一百零二条(二)(三)(五)项规定的条件,不得担任农村中小银行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一)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犯罪记录的;(二)有违反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造成恶劣影响的;(三)对曾任职机构违法违规经营活动或重大损失负有个人责任或直接领导责任,情节严重的;(四)担任或曾任被接管、撤销、宣告破产或吊销营业执照机构的董事(理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但能够证明本人对曾任职机构被接管、撤销、宣告破产或吊销营业执照不负有个人责任的除外;(五)因违反职业道德、操守或者工作严重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的;(六)指使、参与所任职机构不配合依法监管或案件查处的;(七)被取消终身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或受到监管机构或其他金融管理部门处罚累计达到两次以上的;(八)不具备本办法规定的任职资格条件,采取不正当手段以获得任职资格核准的。” 规定的情形存在。

2、未发现农村中小银行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第一百零四条“拟任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不符合本办法第一百零二条(六)(七)项规定的条件,不得担任农村中小银行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一)截至申请任职资格时,本人或其配偶仍有数额较大的逾期债务未能偿还,包括但不限于在该金融机构的逾期贷款;(二)本人或其配偶及其他近亲属合并持有该金融机构5%以上股份或股金,且从该金融机构获得的授信总额明显超过其持有的该金融机构股权净值;(三)本人及其所控股的股东单位合并持有该金融机构5%以上股份或股金,且从该金融机构获得的授信总额明显超过其持有的该金融机构股权净值;(四)本人或其配偶在持有该金融机构5%以上股份或股金的股东单位任职,且该股东从该金融机构获得的授信总额明显超过其持有的该金融机构股权净值,但能够证明授信与本人及其配偶没有关系的除外;(五)存在其他所任职务与其在该金融机构拟任、现任职务有明显利益冲突,或明显分散其在该金融机构履职时间和精力的情形;(六)银保监会按照实质重于形式原则确定的未达到农村中小银行机构董事(理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财务状况、独立性方面最低监管要求的其他情形。”规定的情形存在。

我行对王旭华相关履职情况进行了审查,经我行审核,王旭华符合《中国银保监会关于银行保险机构员工履职回避工作的指导意见》相关制度要求。

综上,王旭华符合农村中小银行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五条任职资格条件,未发现第一百零三条、第一百零四条规定的情形存在。

特此报告。

 

附件:1、金融机构监事任职资格备案表

2、有权机构审议通过的相关决议

3、个人信息(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书复印件,个人及配偶征信报告原件)

4、履职承诺书

5、生效裁判书查询记录

6、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记录

7、关于拟任人接受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培训情况的报告

8、履行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义务承诺书

9、联系人联系方式及身份证复印件

 

 临清沪农商村镇银行

                   2021年4月25  

 

    报:

内部发送:

 

  联 系 人:郭 慧 芳  联系电话:0635-2976707  (共印5份)

 

  临清沪农商村镇银行              2021年4月25印发

 

 

关于我们|人才招聘|网站声明|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2012 临清沪农商村镇银行 版权所有. 保留所有权利
沪ICP备06030408号-2 服务热线:4009962999 网站支持IPV6

沪公网安备310101020076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