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清沪农商村镇银行
文件
临清沪村行发〔2021〕86号 签发人:刘 勇
临清沪农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董事连选连任的报告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聊城监管分局:
鉴于临清沪农商村镇银行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临清沪农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规定,2021年4月16日本行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股东大会推荐我行第三届董事会组成人员的议案》,拟定了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其中董事杨红光为第二届董事会成员。《聊城银保监分局关于核准杨红光任职资格的批复》(聊银保监准〔2020〕64号)已核准杨红光董事任职资格。
2021年4月16日临清沪农商村镇银行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临清沪农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同意杨红光董事为第三届董事会成员。
连任人杨红光符合连任董事的任职资格条件。
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农村中小银行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第一百一十八条 具有任职资格且未连续中断任职1年以上的拟任人在同一法人机构内以及在同质同类法人机构间,同类性质平级调动职务或改任较低职务的,不需重新申请核准任职资格。拟任人应当在任职后5日内向任职机构所在地银保监会派出机构报告。农村中小银行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被重新选举或聘任为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比照前款执行。”
特此报告。
附件:1.金融机构董事任职资格备案表
2.履职承诺书
3.关于拟任人接受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培训情况的报告
4.履行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义务承诺书
5.联系人联系方式及身份证复印件
临清沪农商村镇银行
2021年4月23日
抄 报: 内部发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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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郭 慧 芳 联系电话:0635-2976707 (共印2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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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清沪农商村镇银行 2021年4月23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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