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贷款操作行为,加大信贷管理力度,提高我行服务质量,我行现推行“阳光信贷”服务。
一、基本原则:公开透明,实惠便捷;服务优化,风险可控;公平普惠,兼顾效率;因地制宜,务实创新。
二、纪律要求:临清沪农商村镇银行员工在办理、管理贷款工作中,严禁“吃、拿、卡、要”行为。
三、限时服务:对客户提出的贷款需求。
客户按要求提供资料,自资料完备之日起一周内完成贷款审批发放。
注:上述限时不含由办理抵(质)押物(权力)手续的时间和国家法定节假日。
四、投诉处理:对我行贷款的建档、评定、授信、发放等过程,我行信贷人员在工作中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我行及时调查处理、回复客户的投诉举报。
阳光信贷服务承诺真诚欢迎大家的监督。
投诉举报电话:0531-86165805